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平顺县迁建光荣院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平住建字〔2016〕63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规划。请你局依法对外公布,并配合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若实施中确需调整规划,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平顺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