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县城兴华西街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平顺县县城兴华西街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设计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要求,现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平顺县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管理局书面反馈。
规划概况:
一、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用地位于平顺县主城区西面,兴华西街以北,规划用地总面积为4.67公顷。
二、规划指导思想
1.以建设现代化的居住空间为目标,体现高起点的规划、高标准的建设,高效能的管理、高效益的经营。
2.关注规划地块内功能与结构系统的完整、高效、节能及环保,使区域内交通系统、生态系统、基础设施共享系统等能够经济、安全、长久地有效运作。
3.将环境问题与生态问题纳入到地块规划建设中,使之能够更好地从科学、可靠的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方面加以保证。
4.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理想与现实相结合,近期与远期发展相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协调。
三、用地规模
根据规划测算,规划总用地约4.67公顷,其中居住用地为3.10公顷,医疗卫生用地0.42公顷,绿地0.30公顷,道路用地为0.85公顷。
四、人口规模
根据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及住宅建筑面积综合测算,得出规划用地范围内人口规模约为1000人。
五、用地布局
(一)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地块内以居住用地为主,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3.10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66.38%。
规划确定居住建筑以中高层为主,居住区绿地率应不低于35%,容积率确定为2.0。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地块南部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作为平顺县城西部医疗服务设施的补充。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0.42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8.99%。
六、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
(一)绿地系统空间布局
本次规划绿地为结合道路及坡地地形形成的绿地,占地0.3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42%。
(二)景观系统空间布局
规划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景观结构,将居住空间、标志节点、景观轴线及主要的景观界面进行整合,充分体现景观特色和绿地景观的高度融合。
七、 基础设施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1. 用水量预测
(1)生活用水量
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为100L/人.d,预测人口约为1000人,所以规划地块内生活用水量为:100m3/d。
(2)公共服务设施用水量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水量指标为20m3/hm2.d,本次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地为0.42hm2,则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用水量为:8.40m3/d。
(3)其他用地用水量
绿地用水量指标:10m3/hm2.d,本次规划绿地用地为0.30hm2,则绿地用水量:3.0m3/d。
则其他用地用水量为:3.0m3/d。
(4)总用水量
综上所述,本次规划最高日用水量:111.4m3/d(各用地供水指标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均为规划期最高日用水量指标)
消防储备水量:
按同时发生火灾次数为2次,一次用水量为25L/s,以持续时间为2小时计算,Q=360m3/d
2.水源规划
水源为规划用地东部现状给水厂。
3.给水管网规划
为了保障供水安全,供水管道均成环状布置,既能保障单区供水的安全,又能实现区域之间的互相调剂。
规划供水管径DN300、DN200。管径较小的现状给水管道或漏损率较大的管段应及时改造,满足规划要求。
4.节约用水
(1)节约用水及水的循环利用正是循环经济中“减量、再用、循环”,即3R原则的体现和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如:节约用水、分质供水、中水回用、污水资源化、雨水利用等,提高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率,缓解用水紧张局面。
(2)规划用地内的节水策略为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
通过再生水及雨水的循环利用减少新鲜水的取用量;
建筑内安装双冲洗低容量冲水马桶(如推广实行4.5/3L冲水量标准)、0.10升/秒以下的节水龙头等节水器具和节水装置;并实施梯级水价,以调动企业的节水积极性;
提高用地内供水的管理及监测水平,供水管网采用优质管材,减少供水管网漏失水量;
(二)排水工程规划
1. 规划原则
(1)排水体制: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2)建立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3)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分期实施,近远期结合。
2. 污水工程
(1)污水量预测
城市污水量由用水量推测,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预测总污水总量为89.1m³/d。
(2)污水处理设施
平顺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北部,山南底村的东侧。建设规模设计为1万m3/d,处理工艺采用A2/O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A标准),处理后污水受纳水体为浊漳河。
(3)污水管网规划
污水排水管线的布置应严格按照管线工程规划的统一要求,污水排水管道布置在道路线以东、以南,并敷设在绿化带或非机动车道下。污水管管径主要为DN600、DN400。
规划用地内的污水自西向东、由南至北排入北部的污水处理厂。
3. 雨水工程
(1)系统布局
根据现状地形地势和排水情况,规划用地内的雨水收集后就近排入河道内。在雨水排放口处采取消力措施,防止渠线的坍塌和冲刷。
(2)雨水量预测
公式为:Qy=¢qF
式中:¢为径流系数,取¢=0.6,F为汇水面积,q为暴雨强度,公式为:
q=2660×(1+1.43lgT)/(t+15.8)0.93
其中:T为暴雨重现期,本规划设计降雨重现期为3年
t指降雨历时(min),这里采用5min;
则本地暴雨强度q=490.57
规划期末,5min内最大雨水量 Q =0.6×4.67×490.57=1374.58m3。
(3)雨水管道规划
雨水排水管线的布置严格按管线工程规划的统一要求,雨水排水管线布置在道路线以西、以北的绿化带下或非机动车道下。雨水管径为DN600、DN400。
充分考虑雨水的渗透作用,尽量将径流引入周边的绿地、人行道、停车场等硬化地面,硬化地面可选用透水材料铺装,让雨水下渗以补充地下水。充分利用地形和现有的水体排放雨水,尽量采用重力流。
(三)电力工程规划
1. 用电负荷预测
本次规划依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来预测规划用地内的用电负荷。
根据用地分类综合用电指标预测:(见下表)
序号
|
代码
|
用地名称
|
面积
(hm2)
|
用地负荷指标(KW/ hm2)
|
用地负荷(MW)
|
1
|
R
|
居住用地
|
3.10
|
200
|
0.62
|
2
|
A
|
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
|
0.42
|
300
|
0.13
|
3
|
累计
|
0.75
|
4
|
考虑同时系数0.8
|
0.60
|
由上表可知规划用地内的用电负荷为:0.60MW。
2. 电网规划
(1)供电电源
供电电源为规划用地东部的35KV青羊变电站。
(2)电网规划
规划范围内的10KV配电线主要采用环网供电,根据地块负荷值及其分布组成环网,并环运行。本区10KV配电线路全部采用电缆,10KV配电电缆主干道为直埋电缆沟,次干道及支路根据情况采用架空或直埋,电力电缆布置在道路的西侧或北侧。
(四)电信工程规划
1. 用户预测
(1)市话普及率预测
电话需求量预测采用单耗指标套算法,住户电话每户一部,非住宅电话(指业务办公电话)一般占住宅电话的1/3。
(2)有线电视
有线用户及数据用户采用普及率法预测,有线用户预测指标采用40线/百人,数据用户采用50线/百人。则规划用地内有线用户400线,数据用户500线。
2、管网规划
规划通信线路一般均入地敷设,在保留现有通信管道的基础上,在新建市政道路上均要敷设通信管道。
管道容量应按最终容量设计,一次建成。电信线路应设在路的东侧或南侧。
(五)燃气工程规划
1. 用气量预测
(1)气化率
居民气化率100%。
(2)用气量预测
①居民用气量
取居民生活用气定额为0.19Nm3/人.d。
规划人口为1000人,则用气量为:190Nm3/d。
②公建用户用气量及未预见用气量
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公建等非住宅建筑的耗气量按居民用户耗气量的20%考虑,则平均日用气量为38Nm3/d;未预见用气量按总用气量的5%计算,则用气量为11.4Nm3/d。
③合计用气量
综上,年平均日总用气量为239.4Nm3,年总用气量为8.62万Nm3。
2. 气源选择
目前县城天然气气源来自沁水煤层气,待中石化榆济线建成使用后,作为县城管道天然气气源,同时以罐装液化气作为县城燃气的辅助气源。规划用地内布置调压站一座。
3. 输配气管网
根据供气规模和用气范围,规划采用中压管网输气,经中低压调压站调压后直接配气,主干管网呈环状布置,保障居民用气可靠、安全。
(六)供热工程规划
1.供热采暖指标
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规范要求,城市公共建筑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居住建筑执行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规划热指标取用如下:公用建筑热指标50瓦/平方米;民用节能建筑热指标32瓦/平方米。规划地块供热面积、供热负荷预测见下表。
规划地块供热面积、供热负荷预测表
建筑性质
|
供热面积(㎡)
|
供热指标(w/㎡)
|
供热负荷(MW)
|
居住
|
6.2*104
|
32
|
1.98
|
公共管理服务
|
0.67*104
|
50
|
0.34
|
合计
|
—
|
—
|
2.32
|
规划地块供热面积约6.9万平方米,供热总负荷为2.32兆瓦。
2. 热源及供热方式
热源为康馨供热中心,位于平顺县青羊镇山南底村北。规划用地内规划有片区换热站一座。
4. 供热管网
供热管网采用树支状管网布点,尽量不铺设在主要道路下。输送干线设置检查井。管网敷设采用地沟式,布置在道路的东侧或南侧。
(七)环卫设施规划
1、规划目标
(1)完善垃圾收集、垃圾转运、粪便处理系统,实现环卫工作管理科学化、垃圾收集容器化、垃圾粪便清运机械化、垃圾处理无害化,使环卫事业进入良性循环,进一步清洁、美化城市;
(2)大力推行垃圾资源化,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合理确定垃圾收集方式。
2、环卫规划
(1)垃圾量预测
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按1.2kg/人·d计算,则生活垃圾生产量为:1.2x1000kg/d=1.2t/d。
(2)垃圾收集
规划垃圾收集采用定时、定点的收集方式,推广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由环卫车将垃圾从垃圾收集点运至垃圾中转站,然后采用大、中型载重运输车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以不超过70米为标准设置,规划设置一处。
(3)公厕
提高水冲式公厕的普及率,数量按2500-3000人一座设置。在规划范围内共设置公共厕所一座。
(八)消防工程规划
1、规划原则
贯彻“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规划用地内各项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防火规范;
消防站设置以消防站从接警起5分钟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依据,尽量靠近责任区,且交通便捷。
2、消防工程规划
(1)消防站
规划地块共用县城的消防站等消防设施。
(2)消防用水
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共用一套管网系统,管网呈环状布置,消防给水管径不小于100毫米,主干管消防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供水管管径的确定充分考虑消防需要。
(3)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以县城道路为主,单位院落及居住小区,消防通道间距不宜大于160米;长度超过120米的尽端路应设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沿街建筑物超160米时,应设不小于4米×4米的消防通道。
(4)避难场地
为了便于火灾或其他灾害发生时的疏散避难,应按照城市综合防灾的要求,设置避难场地。避难场地要根据不同的功能合理布置。作为应急的临时避难场所地,在火灾、地震和其他突发性灾害发生时具有十分重要的防灾作用。适宜作为防灾避难疏散的场地为:具有安全保障,不会发生次生灾害的广场、运动场、公园、绿地等开敞空间。
(九)人防工程规划
1.提高城市人防工程的数量和质量,根据国家标准,按战时留城人数占总人口的30—40%,人均1.5平方米人防工程面积计算。
2.规划依托房屋地下室,加强地下室间的连通,建设地下人防区。
3.结合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做好人防工事的改建与新建工作,完善人防工事在和平时期利用的工程项目。
4.加强专业人防工程的建设,结合地块周边医院,建设医疗急救中心,完善人防预案,加强人防教育和人防知识的普及。
(十)防洪工程规划
1、防洪标准
根据《平顺县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按《防洪标准》(GB50201—94),防洪标准取50年一遇。
2、防洪规划措施
(1)健全县城排水系统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系统采用长治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设计,设计重现期为3年,雨水系统在河流入口处应设防洪水倒灌闸门,且标高应高于设计洪水位,使雨水能够顺利、及时排出。
(2)增加植被、涵养水土
采用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对规划周边的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实现有效防洪。规划用地周边地形高差大,需做好因土质疏松带来的地面下沉、塌陷等地质灾害。对西侧山体进行集中整治,防止雨水切割。在山体纵坡度较大处,修建谷坊、跌水、淤地坝、截洪沟等水工构筑物。结合地形,因地制宜,植树造林,综合治理。
(十一)抗震工程规划
1、规划目标
全面完成建筑物、构筑物和生命线及重要工程的设防,做好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结合抗震防灾的要求,建立防灾措施,使道路、绿化标准有明显的提高。为避震疏散提供交通及场所,消除次生灾害隐患。
2、抗震设防标准
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确定规划用地内新建普通建、构筑物按基本烈度(七度)设防,重要的建、构筑物及基础设施等生命线工程按基本烈度提高一度设防。
3、避震疏散
避震疏散场地:本着就近、安全、方便的原则,疏散场地半径0.5—1.0公里。当遇到小于基本烈度七度地震影响时,一般离住宅较近的空地、道路两侧经抗震加固或抗震设防的建筑物都可作为临时的疏散场所;当遭遇到相当于基本烈度七度或七度以上的地震袭击时,要提前组织好疏散。
八、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科学技术进步,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突出重点,强化环境管理,提高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规划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坚持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抓主要环境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规划目标和措施。
(三)规划目标
1. 大气环境:
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 水环境:
用水水质应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排放处理率均达到100%,处理后达到《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所规定的相应标准。
3.声环境:
各功能区环境噪声需控制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二类标准。
4. 垃圾处理:
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30%,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四)生态建设规划
以建设现代化、生态型居住生活空间为目标,根据城市总体布局,利用道路网,采用以带状绿地为主,并与块状和面状绿地相结合的布局手法,形成绿化网络,在此基础上规划各类绿地,将生态控制用地与人工环境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形成有机的、充满活力的绿色系统。在保持现有良好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全面完善、优化人工环境,丰富人文内涵,创造具有地区特色的景观风貌。
九、 土地使用与建筑规划管理控制
(一)“五线”控制规划
“五线”指“道路红线、蓝线、黄线、紫线和绿线。“五线”的规划标定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为依据,以原有规划控制的资料为基础,与既有相关规划相衔接,符合以下标准和规范的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本规划涉及的“五线”包括:道路红线、绿线。
1、道路红线
红线是指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道路边界控制线。界定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管道运输用地除外)和交通设施用地的控制线。
本次规划中,兴华西街红线宽度控制在30米;地块北面的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20米;地块东面和西面的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15米。
2、绿线
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规划用地内主要包括街头绿地绿线、道路沿线绿线、山体沿线绿线。具体范围为兴华西街的沿线绿线。
绿线控制区不得修建与防洪、水利无关的其它永久性建构筑物,可合理布局休闲健身和景观小品等临时性构筑物。
(二)规划控制原则及规划编制层次
1、规划控制原则
以有利开发和实施、方便管理为原则,确定地块的大小。
以环境质量控制为依据,制定地块适建性控制规定和地块的各项开发建设,使规划具有弹性。
根据道路交通要求确定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根据地块的不同性质确定各地块。
落实各项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要求。
(三)规划地块编制
1.地块编制
地块控制是对每个地块的面积、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化率等方面进行控制,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的最终成果。
2.地块划分原则
(1)划分依据
a.地块划分以保持用地的完整性,有利于土地出让以及分期建设;
b.各类用地的合理开发规模,结合土地权属,为开发奠定基础,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2)编号确定
地块编号根据所在地块紧邻兴华西街,确定以首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结合起来作为地块编号,遵循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原则确定一号地块的编号为“XH—01”,以此类推。
(四)规划总用地控制
1.地块控制指标体系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及《长治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长政办发(2014)105号)将地块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后者是参照执行的。规定性指标包括地块面积、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绿化率、建筑退界、出入口方位、社会停车泊位。指导性指标包括建筑形式、建筑色彩等城市设计要求。
2.开发强度控制
(1)地块开发强度研究
规划通过服务条件因子、交通条件因子、环境条件因子、生态因子、美学要求因子,对各种因素进行权重分析,参照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对各种影响因子进行权重分析。
综合评价因子=服务条件因子×交通条件因子×环境条件因子×生态因子,得到综合评价。
(2)地块开发强度建议
开发强度涉及容积率(净容积率,指标为上限)、建筑密度(指标为上限)和绿地率(指标为下限),其中容积率对城市开发的控制意义最大。根据用地实际情况、土地用途、地块规模和城市设计的原则对规划用地进行开发强度控制,具体控制指标见下表:
用地类型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建筑高度
(米)
|
绿地率
(%)
|
居住类开发
|
多层
|
1.5
|
30
|
24
|
35
|
中高层
|
2.0
|
30
|
40
|
35
|
公共设施开发
|
医院
|
1.6
|
30
|
24
|
35
|
注:1)有关指标规定的幅度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后确定,原则上较高的容积率适用较低的建筑密度。
2)特殊情况下,指标可作适当调整。
(3)建筑高度控制
a.建筑高度控制研究
建筑高度的确定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比如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的景观特色、功能分区、土地区位、城市设计等。规划依据城市设计要求,初步提出高度控制方案。
b.高度分区规划
规划建筑高度控制主要分为两个层次:
I类控制区以多层为主,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
II类控制区以中高层为主,高度控制在40米以下;
这里高度控制采用控制上限值,即最高不得超过控制高度。
(4)出入口方位设置
各个地块都应设独立的交通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开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动车出入口应在用地周边较低级别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同级别上的道路上开设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机动车出入口时,应当按照道路等级由低到高的顺序安排;
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内的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广告设施不得阻挡视距三角形内的视线,该范围内的绿化植物不得高于0.7米;
建立完善的人行系统,健全人、车交通设施和管理规则,交通管理设施要美观和醒目。
(5)停车泊位设置
a.城市社会停车场项目实施停车场面积指标控制。社会停车场面积包括室外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库,且室外停车场面积不得低于总配建停车场面积的1/3。
b.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筑,必须配建相应的停车场(库)。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在本建设项目所属用地范围内。
停车泊位的设置参照《长治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长政办发(2014)105号)执行。
(6)绿地率控制
绿地率所指绿地面积包括地块内公共绿地、建(构)筑物周边绿地等。
地块绿地率指标控制表:
项目类别
|
代号
|
绿地率
|
二类居住区
|
R
|
应不小于35%
|
医院
|
A5
|
应不小于35%
|
(7)建筑建造控制
a.建筑退界控制
本规划对建设项目进行建筑后退的控制,分建筑后退城市道路红线和后退该项目的用地边线两种情况控制。
1) 后退城市道路红线按下表的规定执行: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表
道路红线宽度(米)
|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米)
|
低层
|
多层
|
高层
|
短边
|
长边
|
短边
|
长边
|
短边
|
长边
|
L≦20米
|
3
|
3
|
3
|
5
|
5
|
8
|
20米<L≦30米
|
3
|
3
|
3
|
5
|
5
|
8
|
2)后退用地边线按以下规定执行:
规定相邻地块边界的建筑退界至少为5米,并且应符合有关的日照和消防标准。
b.建筑间距控制
建筑间距必须符合日照、采光、卫生、消防、工程、减少视线干扰等要求和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
1)居住建筑间距控制
本规定参照《长治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长政办发(2014)105号)执行。
2)非居住建筑(有特殊要求的建筑除外)的间距规定
本规定参照《长治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长政办发(2014)105号)执行。
十、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既要坚持由政府实施统一规划和协调指导,又要坚持市场机制和商业运作的原则。政府不能采用强制措施,必须通过市场机制,依托地块周边良好的基础条件、良好的投资环境、优惠的各项政策和周到的配套服务促进城市发展建设。
(二)弹性兼容的原则
不同地块业务功能、不同地块的容积率也不近相同,很难就一个地块确定其具体的开发功能,也难以对地开发强度进行硬性控制。本规划对不同地块给予一个容积率控制范围,以便开发管理赋予灵活性,为经营主体的正常运作提供一定的选择空间。
(三)分期实施的原则
任何建设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在超前的制定建设目标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发展的现实性,预留发展用地,增加一定的弹性,实施分期建设。
(四)政策法制措施
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必须从政策、法法律法规上保证本规划能够有效实施。
1.建立以市场方式配置土地资源运行机制,将土地收益真正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并且为了发展,要加速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步伐。
2.编制的规划提出各项规划管理的控制指标,增强规划管理的可操作性;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实施规划的具体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五)组织管理措施
1.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规划建设对经济发展的协调和指导作用,合理引导和调控土地利用、建设布局、环境保护及开发经营活动,确保规划建设顺利实施。
2.规划建设管理权利必须集中在有关管理部门,力戒各自为政与各行其是。
( 六)实施建议
1.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2.要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扩大用地规模与注重环境质量并重,加快基础建设与提高运行效率并重。
3.积极宣传城市建设规划和相关法规,提高领导和群众的规划管理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大家自觉遵守并积极维护建设规划,关心与支持规划建设实施。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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